学校主页 | 邮箱
mobile.48365365.com
 首页  学院简介  教学科研  专业建设  实训基地建设  党建工作  学生园地  招生就业  技能大赛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举办2015年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5-04-22 22:20   审核人:

京教函〔2015126

各高等职业学院: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市教委决定举办2015年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京教计〔20121号)精神,加快推进本市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推动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团队合作意识,提升高职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参赛对象

2015年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对象为北京市普通高校在校高职学生,以院校为单位选拔优秀学生组队参赛。各参赛院校需为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竞赛内容

2015年北京市共举行34个项目(42个分项)的竞赛,承办院校及详细项目(见附件1),竞赛内容参照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规程概要,详情请登录http://jnds.bgy.org.cn/index.do?groupId=23查询。

四、报名办法

423日前,参赛院校将《北京市2015年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秘书处邮箱,纸质版加盖学章后于429日前寄至北京市技能大赛秘书处。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大赛定于59日至17日分别在各项目竞赛承办院校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承办院校另行通知。

六、承办要求

各承办校要根据技能大赛总体进度安排,做好大赛规程制定、场地准备、食宿安排、裁判聘请、比赛仲裁、赛事说明等技能大赛各个环节的筹备组织工作,特别要根据承办赛项特点,制定完备的赛事应急预案,做好参赛选手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各项工作能有序开展。

七、竞赛奖励

大赛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根据比赛结果和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要求,择优推荐参加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大赛秘书处设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联 系 人:邱亚辉

联系电话:51511102(办)、13391952130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

邮政编码:100042   电子信箱:jndsmsc@126.com

附件:1.2015年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  

    2.2015年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420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