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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高等职业教育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2-27 11:31   mobile.48365365.com 审核人:

   

各学院、系、基础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工作安排,3月2日(星期一)新学期正式开学上课。为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注册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及新学期工作安排的通知》(京经职院教处字[2014]第40号)文件精神,在校生开学报到、注册工作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在校学生新学期报到注册的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在校2012、2013、2014级学生新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3月1日(星期日),报到注册地点由各院系具体组织落实。

(二)各院系在办理学生注册工作中应严格按《学生手册》的规定执行,对于两周内无故不能到校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不予注册。

(三)各院系于3月13日(星期五)前将新学期各班级学生注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进行备案。对于未注册和暂缓注册的学生要逐一摸清原因。

(四)新学期购买教材时间及地点:

1、在固安校区上课的2013、2014级教学班教材购买时间及地点:3月1日(星期日)9:00—16:00在操场。

2、在望京校区上课2013、2014级教学班教材购买时间及地点:3月1日(星期日)8:30—11:00在三号楼一层112教室。

二、新学期教学组织工作

为保证新学期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各院系、部要认真做好以下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

(一)开学前要组织全体任课教师按“班级教学课程表”认真核对教学任务书和教师课表上的各项内容。核对和落实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以便及时调整。各院、系、部要特别提醒任课教师记好上课时间及教室。体育课上课地点由任课教师提前通知到所属班级全体学生(2014 ~ 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各校区班级上课教室安排见课表及附件一)。

(二)在开学上课前各院、系、部要将班级任课教师的记分册、点名册打印好,发到教师手里。

(三)申请使用计算机机房及其它教学设备(包括后两周实践教学)的任课教师,请按申请的学时安排教学内容,并提前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手续,落实上机的具体时间,并在课前做好相关设备落实与准备工作。

南校区教务电话:69215539、84171518;现教中心:69215240

北校区教务电话:64717862、84171134;现教中心:84171109、84171480、84171150、84171145。

(四)各院、系、部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师统一备课、授课,认真做好各门课程的教学研讨与交流工作。开学两周内将每位教师的“教学计划进度表”收齐交教务处备案。

(五)各院、系、部要落实好新学期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周工作,将该课程的具体计划安排于开学第二周内交教务处备案(实践教学周计划安排表见附件二)。

(六)各院系需将新学期本学院2013级各教学班的《形势与政策》和2014级各教学班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课程落实好,并将该课的教学内容、上课时间及地点于开学两周内报教务处备案(《形势与政策》、《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课程安排备案表见附件三)。

三、教学管理与保障工作

(一)各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部门要提前做好开学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督促检查教学任务及教学设施等教学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二)提前作好学生上课教室的桌椅、上课铃声、教师班车的时间及地点等教学保障工作的协调检查工作,以保障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

(三)为保证新学期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开学的第一、二周的教学管理部门及各院系、部要安排有关人员对班级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教师到课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上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工作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工作依照《学生课程成绩考核办法》(京经职院教处字[2013]10号)进行。补考时间按补考课程的考试形式分别安排在3月11日(星期三)下午和3月13日(星期五)下午。具体补考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办理新学期开设课程的重修工作

(一)学生办理新学期开设课程重修要依照《学生课程成绩考核办法》(京经职院发[2013]10号)文件精神进行。办理重修手续时间:3月2日至3月27日,过时一律不予办理。

(二)学生办理课程的重修需到各专业所属院系登记,各院系审核、汇总,并于3月27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学生重修登记表见附件四,重修课程自修考试申请表见附件五。

六、2015届毕业班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工作

2015届(2012级)毕业班学生本学期将进入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各院系要按照《关于2015届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班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经职院教处字[2014]第37号)要求组织好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的工作,将有关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毕业生质量。

  

教务处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2014-2015.doc已下载
附件【实践安排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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