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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高职毕业班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12-02 10:38   mobile.48365365.com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外语系:

2015届高职毕业班校外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将安排在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进行。2015届毕业班学生为:2012年入学的18个专业34个教学班、共1121人(不含中英合作班、中德诺浩班)。为做好2015届毕业班毕业阶段的教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毕业阶段的教学管理规定

(一)按照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暂行)》(京经职院发[2012]22号)文件精神,各专业必须充分认识到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牢固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

(二)根据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有关管理规定,各院系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和成绩评定标准的基本要求,认真执行顶岗实习实践教学环节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各院系要针对历年毕业阶段教学工作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制订适合高职学生培养特点的顶岗实习计划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组织、管理方案,毕业论文题目的筛选要突出实用性、应用性、要有实际运用价值。切实提高学生的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写作水平,保证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二、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要求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苏春林,副组长侯爱民,组员由教务处和各院系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为保证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院系均应在顶岗实习工作开始前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院系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教研室主任及专业骨干教师等共同组成。

(二)制订方案和计划

各院系要制订毕业班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工作的方案和计划,于2014年12月1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工作要求

1、论文指导教师的选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具备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且应具有讲师(或其他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2、论文指导的程序。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认真做好指导、答辩和复审的工作,并填写好相关表格内容,并签写指导教师姓名。

3、论文(设计)复审的规定。为科学、准确、公正地评价学生的论文水平,不断地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水平与质量。复审论文的教师应在职称上和专业理论与实践的水平上高于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论文复审指导教师。如教师复审论文(设计)的成绩与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有出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以复审成绩为准。

4、论文答辩的规定。毕业论文(设计)要按有关规定组织学生进行答辩,参加答辩的学生比例应不少于20%。

5、论文归档的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按A4纸成文(打印或手写),制图、文字、图表和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要整齐规范。

三、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安排

(一)顶岗实习时间及方式

1、毕业班顶岗实习安排在第1—10周进行。

2、各院系根据各专业要求和实际情况安排组织顶岗实习。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学校推荐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顶岗实习与就业岗位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进行,积极联系校外实训基地实习、积极倡导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将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紧密结合。

(二)实习报告的撰写

学生顶岗实习后,要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报告,同时按照《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暂行)》(京经职院发[2012]22号)文件精神,综合评定给出学生实习成绩,并认真填写文件附件。

四、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

为保证“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完成时间为5月30日前。各院系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和顶岗实习工作有关材料上交教务处,同时完成网上成绩提交工作。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学生技能考核学分的审核备案

根据“全日制高职学生技能考核实施细则的修订意见”精神,各院系要检查学生获取技能学分的情况,并将学生技能考核学分统计表在5月30日之前报教务处复核、备案。

(二)《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

1、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2、填表日期为:2015年6月(包括表中所有需填写的日期)。

3、班组鉴定一栏内的班组长为班主任签名,并须加盖所属院系公章。

4、《毕业生登记表》的主表中所有栏目要填写完整、正确、字迹清晰。各院系要将学生成绩表中的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题目填写完整,于5月30日前交教务处。

5、毕业生的毕业照是按市教委的统一要求定点采集的,请各院系保管好毕业生的照片,待毕业生登记表上贴好学生本人照片后,再向教务处退还学生多余的照片。

各院系要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以上工作,将所有材料按时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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