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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48365365.com教职工大会工作细则
2015-03-30 08:58   mobile.48365365.com 审核人: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mobile.48365365.com教职工大会工作细则

                   (审议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和《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建立二级教职工大会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规定,mobile.48365365.com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依靠全体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并由mobile.48365365.com分工会负责其日常工作。结合mobile.48365365.com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职工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重要途径,是二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职工大会接受学院党支部的领导,要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本部门培养人才各项任务的完成。党支部要定期研究教职工大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教职工大会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四条   教职工大会尊重和支持院长依规行使职权。院长要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每年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实施教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接受教职工大会的评议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工大会应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人事、分配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岗位设置方案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聘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考核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本部门创收、福利基金使用方向和其他有关本部门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民主评议、监督本部门领导干部,并对评议的干部的任免、奖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学院分工会负责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教职工大会的的筹备与召开

第七条  教职工大会的筹备

教职工大会的筹备在学院党支部领导下进行,由教职工大会主席团及分工会委员会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承担具体任务。筹备工作的主要任务有:

(一)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大会议题提出初步意见,在征求支委和行政领导意见后,报教职工大会主席团通过。

(二)负责将需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在会前10天左右印发给教职工,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三)拟订大会日程、议程。

(四)制订会议经费预算。

(五)负责向领导班子成员及主席团报告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六)负责将学院召开教职工大会报告提前两周上报学院工会。

(七)其它准备工作。

第八条  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主要议程

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由主席团负责人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

(一)大会主席团负责人向大会报告本次教职工大会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程和议题的建议。

(二)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三)通过、决定大会其它事项。

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

第九条  教职工大会主要议程

(一)院长做工作报告(每年一次)。

(二)院长做财务执行情况报告。

(三)由主席团负责人就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召开主席团或主席团扩大会议所决定的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四)以讨论组为单位,就会议报告、专项议题进行讨论、审议。

(五)换届时,按选举办法选举主席团;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条   教职工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大会的领导机构。主席团的职责是: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组织、主持会议;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处理大会期间其它重要问题。召开教职工大会时,选举执行主席若干人主持会议。

第十一条   教职工大会每届任期与学院教代会相同,到期换届。教职工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出席,会议有效。

第十二条   教职工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事项必须有到会教职工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教职工大会的议题,应根据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吸收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通过。

  第十四条   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做出决定或决议。对教职工大会所作出的决定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

第十五条   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教职工大会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院分工会召集联席会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部门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   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承担下列工作:

1、做好教职工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提出大会各项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支部批准后召开大会。

2、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组织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各项决定的落实;

3、工会有权对本部门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行为和言论提出意见,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第四章  教职工大会文书档案

第十七条 建档原则

(一)职工大会存档的文书资料要具有参考价值,并保持其本来历史面貌。

(二)文书资料齐全、完整。

(三)按先后顺序,分门别类。

(四)一般每次文书资料独立成卷。

第十八条 建档范围

(一)涉及教职工大会工作的上级文件、批复、讲话稿。

(二)教职工大会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出席大会的人员名单。

(三)教职工大会的会议通知、文件、讲话资料、记录等、

(四)教职工大会的决议、决定。

(五)民主评议、推荐、选举行政领导干部的资料。

(六)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常设主席团会议、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及协商处理重要问题的情况及会议记录、纪要。

(七)教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资料及处理结果。

(八)与教职工大会有关的其它资料。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

(一)确定专人管理。

(二)建立收存、查阅、保密、移交等制度。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教职工大会所需经费由行政列支。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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